济南市经十路上的一家政公司负责人李军告诉记者,“陪游保姆”是今年出现的新需求,看来挺有市场的。
目前,李军正在起草有关的协议文本。记者见到协议上写有,雇主除承担所有旅费、食宿费用外,还要支付“陪游保姆”50元―80元日薪;如果公司的保姆要到外地陪游,雇主还必须与公司、保姆本人另外签订协议。
李军告诉记者,因工作轻松、赚钱不少,又能外出旅游,“陪游保姆”对年轻的家政工作人员很有吸引力。但出于谨慎,公司选择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年人进行了培训,以待雇主挑选。
据《大众日报》报道,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的有关专家表示,“陪游保姆”跨越保姆和导游两个职业,是新需求催生的新职业,用传统思维无法界定其职责范畴。外出时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区分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容易产生纠纷。
(仲文)
《市场报》 (2007-06-15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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