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达州新闻网 >> 达州房产 >> 各地动态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是否开征物业税需要进一步研究
作者:陈海艳    文章来源:达州新闻网 dzxw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2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27日说,物业税的出台需要具备一定的配套条件,包括制度方面、技术方面、人员专业技能方面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条件。我国是否开征物业税的问题还需要“积极研究,稳步推进”。

  宋兰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开征物业税,一方面可以完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制,进一步贯彻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确立一个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扩大地方税的收入规模;同时,还有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学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网络搜索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