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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不得以节约用地的名义压缩农村消防用地
作者:陈海艳    文章来源:达州新闻网 dzxw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2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6月6日在于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强调,在当前农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各地农村建设新建公共设施要严格执行有关防火规范,不得以节约用地的名义,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盲目压缩消防用地。
  据了解,与城市相比,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情况十分突出,近十年来,全国农村火灾起数、死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占全国火灾总量的60%左右,而且上升幅度远远高于城市,农村平均每年发生火灾6.9万起,造成1531人死亡,200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3亿元,平均每年有4.4万农户、15万人受灾,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建设部总工程师王铁宏在会上表示,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角度看,村庄消防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如农民建房杂乱,户户紧接、纵横交错,建筑物间防火间距不足;村庄内部道路狭窄、不通畅,缺乏必要的消防通道;农民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建材的比重较大,农村房屋防火等级较低等。这些因素不仅造成农村容易发生火灾和火情容易蔓延,而且使灭火工作困难重重,一些地方甚至一旦着火就会"火烧连营 "、烧完为止。

  王铁宏在代表建设部发言时强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村庄整治的过程中,编制村庄规划要统筹安排各类消防设施,要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为各类消防设施建设留足空间,严禁其它建设项目随意侵占。在用地布局上既要提倡集中紧凑,又要严格执行消防要求,不得以用地的名义,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盲目压缩消防用地,如减小建筑防火间距,缩减消防通道数量与宽度等。要下决心消除农村公共设施,尤其是利用旧祠堂旧建筑的小学校、村委会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新建公共设施要严格执行有关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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