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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适房可买卖 明确上市交易差价须上缴55%
作者:陈海艳    文章来源:达州新闻网 dzxw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2
  经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对人们最关心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问题,《办法》也有了明确的回答:经济适用住房未满限制交易年限不得交易。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按照届时的销售价与当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包括超过享受面积部分的经济适用商品房)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满3年后可将房屋转让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对于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未满5年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经批准可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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