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建监察支队出动20余名执法人员,对通川区永丰街某安置房住户擅自占用自有住房西侧平台修建的砖混结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据悉,该住户在未依法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件的情况下,违反城市规划规定,擅自占用自有住房西侧平台修建房屋。修建中被市城建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即予以制止,并向当事人分别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自行将违法修建的41.18平方米房屋全部拆除。当事人虽同意自行拆除违法修建的房屋,但行动迟缓,市城建监察支队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派出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通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宣传,当事人较为配合执法人员的拆除工作。其表示十分后悔当初没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认为是自有的平台就可以建房,白白造成现在上万元的损失。
该建筑面积41.18平方米违法建筑物目前已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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