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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打掉一涉恶团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达州新闻网 http://www.dzxw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9

   近段时间以来,有市领导接到市民反映,称以蔡某等人为首的一群不法之徒长期流窜于达县南城及其周边为非作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达县公安局迅速出击,很快将该涉恶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打砸游戏厅索“保护费”

    蔡某,21岁,大竹县二郎乡人,无业。今年年初来达城打工,由于好逸恶劳,来达城之后就长期同一些无业青年,如刘某(达县南外人,22岁,无业)、吴某(达县木子乡人,22岁,无业)等人混在一起。

    6月10日,蔡某和刘某等人来到南外金川农贸市场附近一游戏厅玩耍,下午6时许,这伙人利用游戏厅的板凳、灭火器等物品,无故进行打砸,将游戏厅里的七台电子游戏机砸烂,后见该游戏厅业主周某某报警后,才驾车逃离了现场。

    隔了两天,蔡某伙同刘某等人持钢管等物品,再次来到周某某经营的游戏厅,并声称周某某把自己的一名“仇人”藏了起来,要求周某某把人交出来,周某某向蔡某等人解释,蔡某等人不听,并手持钢管将周某某游戏厅的七台电子游戏机砸得稀烂,随后驾车逃离现场。两次打砸周某某的游戏厅给周某某造成近2万元的经济损失。

    6月30日,蔡某及刘某等人来到南外三岔路口附近一游戏厅,再次找到经营该游戏厅的周某某,告诉周某某自己要帮他“看场子”,并向其强索每月高达8000元的“保护费”,同时威胁周某某:“如不交钱,上次被砸就是榜样。”随后多次找到周某某催交“保护费”。

    借口“看场子”敲竹杠

    据了解,蔡某及其团伙成员非法敛财的手段主要就是靠向游戏厅业主征收“保护费”。今年6月30日22时许,蔡某伙同刘某等人来到南外三岔路口,找到经营游戏厅的李某某,以“看场子”为名,强索保护费每月5000元现金。还拿出自己打砸周某某的“英勇事迹”威胁李某某:“如不交钱,周某某就是你的榜样”等,随后多次上门催李某某交钱。

    7月1日17时许,蔡某和刘某等人来到达县南外新达路口,找到经营游戏厅的沈某某,以“看场子”为名,强索保护费每月2000元现金,再次拿出“榜样”威胁沈某某,要求其支付“保护费”,后看到沈某某报警,蔡某等人才匆忙逃离现场。

    “下毒”强奸未成年人

      7月3日晚22时许,蔡某和刘某等人邀约受害人姚姚(化名,14岁)、友友(化名,11岁)等几名少女,来到达县南外某演唱城喝酒、唱歌。随后,蔡某等人买来“K粉”等毒品,在包房内大开“毒品派对”。在包房内,蔡某等人趁受害人姚姚不注意,将“K粉”掺入一杯啤酒内,并花言巧语诱骗姚姚喝下。姚姚在喝了蔡某等人精心炮制的“啤酒”后,被蔡某、刘某等人带至南外镇某宾馆“开房”,蔡某趁机将其奸淫。

     公安神速破案

     劣迹斑斑的蔡某涉恶团伙很快就落入公安机关的视线之中。相关领导先后收到蔡某等人涉恶信息,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达县公安局尽快破案,给百姓一个交代。达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局长程胜亲自督办该案,要求刑警大队限期破案,7月3日至4日,先后抓捕了犯罪嫌疑人蔡某、刘某等人,并基本查清了该案。

      据了解,该团伙的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蔡某、刘某、吴某等人已被达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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