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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合法、共生和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达州新闻网 http://www.dzxw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9

    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是党和国家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最大的政治任务;全面构建和谐达州,是我们达州各级党政和全市人民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最大的政治任务。
    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处理好合理、合法与和谐的关系。合理、合法与和谐,不应该是一组悖论,而应是相融的。合理意即合乎道理,是一个人文概念,是事物存在和行为方向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合法意即合乎国家法度,是一个法理概念,带有强制约力,是群体必须遵循的基本秩序原则;和谐是世界的本质,是一个哲学概念,既包含着竞争,也包含着妥协,是我们中华五千年文明思想史最核心的价值观。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理的不一定完全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完全合理,但我们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在合理、合法的共生中追求社会和谐。
    近两年,达州城市处于建设热潮,由此而引发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频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整个城市的建设进程。究其根本原因,那就是当事人提出的补偿要求超过了最高补偿标准,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采取过激措施强行阻拦施工,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还有一类市民,当得知天然气化工园区等地要进行重点工程建设时,就不顾有关国家法度,在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突击新建房屋或加盖楼层。他们突击建房并非真正出于自家居住需要,真正的目的是在拆迁补偿中多算面积,多得安置补偿费用。其结果可想而知!这类案例中,最典型的当数占用凤凰山公共绿地的违法建筑案例。2006年9月27日,该违法建筑投资人在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凤凰山.风景区内动工修建房屋。在动工当日即被市城建监察支队发现,当即向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派员现场监督制止,实施强制停工,但遭到了强行阻挠。  2007年1月4日,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再次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市、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多次前往现场做工作和制止,并多次召开会议,要求违法建筑停止施工,拆除违法建筑物,但该工地依旧继续强行违法建设,并围攻、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到去年年底,该工地强行修成了一栋4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最后,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据《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达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投资人也自食恶果,承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在我们生活中,类似凤凰山违法建筑物案例的事情还比较普遍。
    当前,我们达州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和政策机遇期,同时也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机遇能否把握,矛盾能否处置得当,直接关系到和谐达州的成功构建。机遇与矛盾的关系处理,说穿了就是合理、合法与和谐关系的处理。这个关系的处理上,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各级党政和有关职能部门,一个是利益攸关方。利益攸关方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必须合法合理,都必须有大局意识,都必须具有利他意识;各级党政和相关职能部门在谋求和谐大局时,既要严格把握法制的尺度,保护大部分人的利益,也要注重人文关怀,正确把握合理性原则,关注少数人正当的利益诉求。
    唯有如此,方能共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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