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将农药倒入其祖母家的水缸中,意图谋害祖母的冯某,近日经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还不满18岁的冯某于2006年5月15日早晨,在自家晒坝边将邻居家一上学的小学生逗哭,被其祖母田某发现上前制止,二人在制止中发生争吵。争吵结束后,冯某回到家中,想起今天被祖母责骂的情景,以及平时其祖母不喜欢他等因素,便产生了毒死祖母的念头。他将家中的农药倒入瓶中,趁祖母上街赶集之机,窜到祖母家中,将其玻璃瓶中的农药倒入厨房水缸后逃离。赶集回家的田某发现其水缸中的水是白色并有农药味而未饮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鉴定:田某水缸中的水含有有机磷和水胺硫磷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属犯罪未遂,对冯某给予减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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