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竹峪工商所执法人员近日在“红盾百日执法行动”中查获了一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依法给予当事人严厉的处罚。
万源市双龙XX鞭炮厂未经“石林”牌商标注册人通江县唱歌鞭炮厂许可,于2006年9月擅自印制“石林”牌注册商标标识8万张,并在自产的鞭炮包装上冒牌使用其商标。截止查获之日,已非法使用该商标标识4万张,生产冒牌鞭炮产品300件,货值1万余元;万源市永宁乡街道李XX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无照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已销售烟花爆竹1万余元,该违法行为于2007年1月16日被工商执法人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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