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作坊的行动,赵家派出所会同当地政府在辖区先后查禁了4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共查获收缴了四套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具和8000响鞭炮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主也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据了解,达县南岳乡发生非法烟花爆竹地下作坊爆炸的事件后,达县公安局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作坊的行动。赵家派出所会同辖区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非法地下作坊进行了集中清查。11月21日至23日,派出所民警在双庙乡先后取缔了覃某某(男,38岁,双庙乡4村人)、陈某某(女,41岁,双庙乡十四村五社人)、张某某(男,78岁,双庙乡1村人)、刘某某(女,36岁,双庙乡十四村人)等开办的四家地下作坊。共查获收缴4套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具,成品、半成品鞭炮8000多响,导火引线11把及火药等。 目前,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4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业主处以治安拘留,其中张某某因超过70岁、刘某某因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没有执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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