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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起歹意 深夜抢朋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达州新闻网 http://www.dzxww.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9

    新闻提示:
    在达县南城,两名高中生不致力于学习,而误交了一些社会上的狐朋狗友走上歧途并落入法网。值周末休息日,两学生外出与狐朋狗友结伙“做业务”,共同谋划抢劫一朋友的钱物。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近半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该抢劫团伙,抓获5名团伙成员。11月22日,两名学生和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深夜 男子被暴力抢劫
    10月14日晚11点钟左右,青年男子潘某某到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区中队报案称,当晚10时许,在达县南城花溪街附近一巷道里,他与朋友李某、王某某相约刚见面不久,就被4名青年男子围住,对他们进行围攻殴打后,抢走了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及钱物。
    接到报案后,城区中队立即立案展开侦查。
    侦查 朋友有作案嫌疑
    侦查人员调查获悉,潘某某在外打工,当天下午从外地返回达城后,与朋友李某联系相约一起玩耍,而李某以有事推辞,并约潘某某当晚见面。当晚,潘某某刚赶到相约的地方与李某、王某某见面,就被几名男子围攻抢劫。被对方抢劫的过程中,李某并没有作过多反抗,在手机被抢劫后就匆忙逃离了现场。随后,潘某某发觉所遇的事情颇为蹊跷,便跟踪李某到市中心血站附近,发现李某与刚才抢劫他们的几名男子在一起,其中一男子将刚刚抢得的一部手机还给了李某。
    真相 熟人在做“业务”
    综合调查走访的情况,侦查人员推断,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李某与所遇到的4名“抢匪”极有可能是一伙的。城区中队侦查员随即展开抓捕行动。10月28日,侦查人员在李某租住的某厂家属院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随后,侦查人员顺藤摸瓜展开侦查,又陆续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魏某甲、何某某、魏某乙等人抓获归案。
    经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8岁)、彭某某(男,19岁)两人均系达县某职业高级中学学生,何某某、魏某甲、魏某乙(三人均无业)对结伙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10月14日正值星期六,李某在租住房睡觉休息,彭某某、何某某等人来到李某住处,相约一起去玩耍。当时,有人提出一起去“做业务”挣点钱,此时,从外地打工返回达县的潘某某给李某打电话,约李某见面一起玩耍。李某便对他们说,潘某某在外打工可能挣了些钱,就出主意一起去抢劫潘某某,王某某(在逃)听到要一起去“做业务”,也主动加入到了抢劫潘某某的团伙中。当晚,潘某某给李某打电话后,李某即充当“媒子”前去与潘某某见面,彭某某、何某某等人即埋伏在现场附近,对潘某某、李某进行抢劫,李某则伺机逃离现场,留下潘某某一个人任由同伙抢劫。
    目前,李某、彭某某、何某某、魏某甲、魏某乙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达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警方正组织警力全力抓捕在逃的王某某,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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