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宣汉县明月乡街道人头涌动,只见几个青年人风尘仆仆走进了热闹的街道,他们不顾一身疲劳,两眼布满了血丝仍炯炯有神的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就是他!”“穿黑衣服的中年人!”几人快步向前逮住了那中年人厉正严色的宣布道:“王绍政,我们是警察,请你配合。”王绍政低下了头颅,被民警铐上了手铐。
原来王绍政(男,38岁,明月乡人)于1999年、2000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但仍无悔改之意,出牢后不是想如何去劳动致富,而是更刻苦的钻研盗窃手法。2004年6月至10月期间,该又携带自制的砖子和购买的手电筒又一次走上了犯罪不归路,先后在明月、柳池、东乡镇等地,趁夜深人静,专门撬墙撬门入室盗窃鸡、鸭、山羊、电视机等物品,作案10余次,价值近万元。王绍政的大肆盗窃活动使几地村舍人心惶惶,当石岭派出所的民警刚刚把纳入视线,全力追捕时,该如狡兔逃往外地,一逃就是两年有余,自认为风声已过的王绍政,10月初,刚潜回家中上街赶场,便被布控民警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绍政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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